文山州人民政府教育督导委员会办公室
关于转发云南省县域义务教育优质均
衡发展督导评估实施方案的通知
各县(市)人民政府:
现将《云南省人民政府督导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印发云南省县域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督导评估实施方案的通知》(云政教督办〔2018〕10号)转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按照通知要求积极开展自评、申报州级复核和省级督导评估工作,确保如期实现县域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
文山州人民政府教育督导委员会办公室
2018年7月18日
附件【云政教督办〔2018〕10号云南省人民政府教育督导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印发云南省县域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督导评估实施方案的通知.pdf】已下载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