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当前位置:
- 首页
- > 政务公开
- > 教育局机构
职能:承担职业教育、成人教育、高等教育、终身教育、开放教育的统筹规划,综合协调和宏观管理;负责民办中等职业学校的筹设、设立和专业设置审核工作;指导中等职业教育、成人教育教学改革和教材建设工作;指导中等职业学校、成人教育学校教师培养和培训工作;负责大中专学生实习、就业指导和服务工作;负责中等职业教育学历学籍管理工作;组织对中等职业学校、成人文化技术学校的评估检查工作;负责指导职教学会、协会工作;负责联系州内高校工作。
负责人:杨美福(科长)。
办公电话:0876—219006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