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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七)、会计学专业介绍(高中起点升本科)
【培养目标】
培养德才兼备、熟悉当代国际会计制度,具有坚实的会计理论基础、掌握会计电算化操作技能,能从事社会主义建设需要的财会和经济管理工作及会计科研和教学工作的专门人才。
【基本培养要求】
1.坚持党的基本路线,热爱祖国。具有对社会、人类的高度责任感,有建设祖国、发扬华夏文化、艰苦奋斗的献身精神。
2.能以历史唯物主义和辩证唯物主义观点认识科学技术和社会发展的关系。具有高尚的职业道德、良好的心理素质和健康的体魄。
3.具有扎实的会计理论基础知识和经济管理知识,能综合各学科知识,进行财务分析、决策分析,并能适应市场经济发展对会计的新要求。
4.能运用现代信息技术来获取和处理经济信息。对未来的工作具有高度适应性。能从事会计、审计、统计和经济管理及营销等项工作。
5.具有较高的文化素质修养和语言表达能力。掌握一种外国语,熟练掌握计算机知识和各项现代信息技术。
【主干学科及主要课程】
主干学科:会计学、管理学
主要课程:基础英语、高等数学、计算机应用基础、邓小平理论、政治经济学、哲学原理、法律、财务会计、会计学基础、统计学原理、线性代数与线性规划、成本会计、商品流通企业会计、概率论与数理统计、数据库、管理会计、财务管理、银行会计、经济法、西方经济学、市场营销、电算化会计、新税制、运筹学、财政与金融、现代企业管理、国际贸易、高级财务会计、证券学、企业经济活动分析、预算会计、办公自动化、资产评估、审计学、会计制度设计、毕业设计
【修业年限及授予学位名称】
学制:1、本专业学制为4年,实行弹性的学习年限和完全学分制。4年后,如仍未修满规定的学分,经本人申请、学院同意,可适当延长学习期限。
2、学生修满教学计划规定的必修课学分和毕业总学分达到160学分,且完成教学计划规定的毕业论文等环节,准予毕业,并发给西南师范大学本科毕业证书。
经学校学位委员会审核确认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学位条例》规定者,授予管理学学士学位。
(八)、法学专业介绍(高中起点升本科)
【培养目标】
培养21世纪社会政治、经济、文化、科技发展所需要的基础扎实、知识面宽、综合素质高,具有实践能力和创新能力,德、智、体全面发展的能胜任法律业务工作的专门人才。
本专业学生通过网上学习应:
1.逐步树立正确的理想、信念、人生观和价值观,养成良好的学风;具有求实创新的精神;遵纪守法,遵守职业道德。
2.系统、扎实地掌握本专业的基本知识、基本理论和基本技能,了解和掌握法学理论的前沿动态和发展趋势。具体要求:
(1)掌握法的本质、特征、形式、效力和法律价值、法律关系、法律责任以及立法、执法、司法等法的基本理论知识;
(2)掌握法学的最新发展动态和中国及西方法学的发展历史及发展趋势;
(3)系统掌握宪法、民法、刑法、行政法、诉讼法、国际法、经济法、商法等部门法的基本理论;
(4)能理论联系实际,分析和解决法律案例,具备从事司法实践的能力;
(5)会说普通话,具有较强的语言表达能力和逻辑思维能力;
(6)有良好的书面表达能力,能撰写常见的司法文书;
(7)受到科学研究的初步训练,具有一定的科研能力;
(8)掌握一门外语,达到国家规定的四级标准,借助工具书,能阅读本专业的外文书刊。
3.必须注意锻炼身体,达到大学体育合格标准。
4.具有广泛的人文与科学知识,具有较高的综合素质。
【基本培养要求】
1、坚持党的基本路线,热爱祖国,具备专业管理工作者的职业意识,讲求职业道德。
2、具有扎实的科学文化知识、正确的思维方式和创新精神。
3、掌握本专业的基本理论和基本知识,学会运用现代管理的理论、技术和方法,具备规划、协调、组织和决策等专业实践能力。
4、掌握一种外国语,能够阅读本专业的外文书刊。
5、具有健康的体魄,良好的心理素质和审美素养。
【主干学科及主要课程】
A、公共必修课
1.邓小平理论
本课程是法学专业的公共必修课,主要讲授邓小平理论的精髓论、本质论、初级阶段论、市场经济论、改革开放论和经济、政治、文化建设的理论与实践。使学生全面理解和掌握邓小平理论的基本内容、精神实质和指导意义,并能应用到实际工作中。
2.计算机应用基础
《计算机应用基础》是一门公共必修课,其目的是让学生具备一定的计算机操作能力。其内容包括:计算机基础知识,包括计算机的发展、特点、应用、中英文信息处理、计算机系统组成、安全知识;操作系统基础知识,包括中文Windows的使用,文字处理系统Word、电子表格处理软件
Excel、演示文稿PowerPoint等办公自动化软件的使用;多媒体技术;计算机网络基础知识等。
3.英语
本课程的基本内容包括英语的语音、语法、词汇、阅读、翻译、听力等,通过学习学生应具有一定的阅读和翻译能力,掌握基本的语法规则和常用表达方法,掌握3000左右的词汇。本课程按照国家英语考试四级标准安排教学。
B、专业必修课
1.法理学
法理学是法学专业的一门基础理论课。它的任务是阐明法的基本理论,并从哲学的高度阐明法的背后所隐藏的各种价值追求和目标,为学习部门法提供必要的理论知识和基础。并初步形成法学思维方法,具备一定的运用法理学基本理论和方法分析疑难案件的能力。
本课程的基本内容为:(1)法学的研究对象与体系,法学的研究方法,法学的发展历史,法学流派的形成,法学的发展动态及未来发展趋势等法学导论;(2)法的概念、本质、特征、要素、渊源、效力、法律关系、法律责任等法的本体论;(3)正义、效率、自由、秩序等法的价值论;(4)立法、执法、司法、守法和法律监督等法的运行论。
2.宪法学
宪法学是一门介于法律专业基础课和法律专业课之间的一门学科。宪法在整个法律体系中处于统帅地位,宪法从总体上规定了社会制度和国家制度的基本原则,而其它部门法的制定及其内容则是宪法所确认的原则的延伸和具体化。因此学好宪法课是学习其它部门法学的前提和基础。
本课程的具体内容为:(1)宪法的实质、特征和分类,宪法规范的特点、宪法原则、宪法制度等宪法的本体论;(2)中国和西方宪法的发展历史及未来发展趋势;(3)国体、政体、国家结构形式、政党制度、选举制度、经济制度等有关国家制度的理论;(4)公民的基本权利和义务;(5)国家机构及其相互关系。
3.中国法制史:中国法制史是关于中国法律制度的发展史,通过学习使学员能了解和掌握中国传统的法律文化。该课程的主要内容有:(1)形成期的中国法律:华夏文明和中国法律起源,夏朝、商朝、西周法律制度;(2)发展期的中国法律:儒法之争与法律儒家化,春秋战国、秦朝、汉朝法律制度;(3)发达期的中国法律:隋、唐、宋、元、明、清朝的法律制度;(4)中国近代的法律制度:法律改革和法制现代化的历程。
4.民法学
民法是规范平等主体之间的人身关系和财产关系,是市场经济的基本法。民法的本质就是规定和保障民事主体的合法民事权利。在法治社会,每个公民都依法享有政治权利和民事权利,政治权利由宪法规定;民事权利则由民法规定。
本课程的基本内容为:(1)自然人、法人、合伙等民事主体制度;(2)所有权、用益物权、担保物权等物权制度;(3)合同、侵权行为、不当得利、无因管理等债权制度;(4)人身权制度;(5)继承权制度;(6)民事责任制度。
5.刑法学
刑法是规定犯罪和刑罚的法律,刑法学就是研究构成犯罪必须具备的共同要件,划清罪与非罪的界线;论证采用某种刑罚的科学性,阐明各种刑罚的具体内容和适用原则;研究各种具体犯罪的构成要件,划清此罪与彼罪的界线。
本课程的主要内容为:(1)犯罪的概念、本质、形式、犯罪构成、共同犯罪等犯罪论;(2)刑罚的概念、目的、体系和种类,量刑、缓刑、减刑和假释,数罪并罚等刑罚论;(3)危害国家安全罪,危害公共安全罪,侵犯财产罪,侵犯公民人身权利罪等罪刑各论。
6.行政法与行政诉讼法学
行政法是调整行政关系法律规范的总称。法治的核心和关键是依法行政,行政法就是规范国家行政机关及其工作人员依法行使公共权力的法律。
行政诉讼法是当行政行为违法给相对人造成损害,相对人可向人民法院起诉国家行政机关的程序性法律。
本课程的主要内容有:(1)行政法概论和渊源,行政法律关系,行政法的基本原则等行政法基本理论;(2)国家公务员的权利义务和职位分类,国家公务员的录用、奖惩、辞退、任免等国家公务员法;(3)行政立法行为、处罚行为、复议行为等行政行为法;(4)行政诉讼的管辖、诉讼参加人、行政案件的审理程序等行政诉讼法。
7.经济法学
经济法是调整与国家干预相关的经济关系的法律规范的总称,即调整纵向的经济关系。在市场经济条件下,经济法所调整的经济关系包括以下四个方面:一是经济组织关系;二是市场秩序关系;三是宏观调控关系;四是社会保障关系。
本课程的主要内容有:(1)经济法的概念、特征、内容、基本原则等经济法的基本理论;(2)企业法、工业产权法、国有资产产权管理等工业法;(3)税法、金融法等宏观调控法;(4)反不正当竞争法、产品质量法、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等经济竞争法;(5)劳动法;(6)自然资源法、环境保护法等。
8.商法学
商法是市场经济的基本行为准则,是规范现代市场主体和现代市场行为法律规范的总称。商法学就是以商法为研究对象的一门部门法学。
该课程的主要内容有:(1)商法主体,商行为等商法总论;(2)公司法;(3)票据法;(4)海商法;(5)保险法;(6)破产法等。
9.民事诉讼法学
民事诉讼法是保证民事实体法贯彻实施的程序法,是国家制定的,用以调整人民法院和诉讼参与人的民事诉讼活动和所发生的诉讼关系的法律规范的总称。民事诉讼法学是对民事诉讼法和民事诉讼实践进行理论概括的科学。
本课程的主要内容:(1)民事诉讼法的性质、任务、原则,民事诉讼法律关系的主体及其权利义务等基本理论;(2)民事案件的管辖制度、人民法院审理民事案件的程序规则;(3)民事诉讼中的诉权和诉的理论;(4)民事诉讼证据的分类,举证责任,证据的收集,审查和判断等证据理论。
10.刑事诉讼法学
刑事诉讼法是保证刑事实体法贯彻实施的程序法,刑事诉讼的目的是为了查明案件事实,正确适用法律,准确及时地惩罚犯罪,保障无罪的人不受刑事追究,维护法律的权威和社会正义。
本课程的主要内容有:(1)刑事诉讼的指导思想、任务和基本原则;(2)刑事诉讼的专门机关及其职能,刑事诉讼的当事人、被告人、被害人等诉讼参与人的权利义务;(3)刑事诉讼的管辖、回避及辩护制度;(4)立案、侦查、提起公诉、审判、执行等程序规则;(5)刑事证据的种类,运用证据的原则等刑事证据理论。
11.国际法
国际法是调整国家之间关系的行为准则,具体来说是调整国家间政治、外交、领土、军事等关系。
该课程的主要内容为:(1)国际法的历史发展和展望,国际法的性质、渊源、主体、基本原则等国际法基本理论;(2)国家领土、海洋法、空间法、外交和领事关系法、国际环境法、人权的国际保护等;(3)战争法;(4)国际条约与惯例、国际组织,解决国际争端的程序和规则等。
12.国际经济法学
国际经济法是关于国际经济交往中调整商品生产、流通、结算、信贷、投资、运输、保险、税收等经济关系和经济组织方面的法律、法规、公约、条约、惯例等规范的总和。
本课程的主要内容有:(1)国际经济法的渊源和基本原则,国际经济法津关系的主体和特征等国际经济法概论;(2)国际货物买卖、贸易惯例、贸易支付等国际贸易法;(3)国际投资法和国际金融法;(4)国际货物运输、保险和国际税收法律制度;(5)国际经济诉讼、仲裁和调解等国际经济争议解决方式。
13.国际私法
国际私法调整的是涉外民事法律关系。国际私法学以国际私法为研究对象,研究国际私法规范的产生、发展、形式、原则、制度、意义和本质等。
该课程的主要内容为:(1)国际私法的基本原则和渊源,国际私法的主体,法律冲突及国际私法的发展历史和展望等国际私法总论;(2)涉外物权关系、涉外知识产权关系、涉外债权关系、涉外婚姻关系、涉外继承关系等国际私法分论;(3)国际民事诉讼程序,国际商事仲裁等国际民事纠纷解决程序和法律适用等。
【修业年限及授予学位名称】
学制四年,实行学分制,学生在四年学习期间须修满160学分方可毕业。符合学位授予条件的授予管理学学士学位。
(九)、应用心理学专业介绍(高中起点升本科)
【培养目标】
本专业培养具有坚实的心理学基本理论、基本知识和基本技能,能在高等学校和中等学校、科研部门从事心理学教学工作、心理咨询服务、科学研究和经营、管理工作的专门人才。
【基本培养要求】
本专业学生主要学习心理学及相关基础学科的基本理论和基本知识,受到心理学科学思维和科学实验与测验的基本训练,具有良好的科学素养和职业素养,具备进行心理学教学工作、心理学应用、实验研究和心理测量的基本能力。
毕业生应具有以下几方面的素养、知识和能力:
1.热爱祖国,拥护党的领导,掌握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和邓小平理论的基本原理,热爱心理学事业,具有良好的思想品德、社会公德和职业道德。
2.掌握心理学的基本知识和实证研究方法,掌握相关的统计、测量方法,具有一定的实验设计、数据处理和计算机应用的能力。
3.了解相近专业如教育学专业、生物学专业的一般原理和知识。
4.掌握科学的心理学理论、方法,具备良好的职业素养和从事心理学教学、心理应用的基本能力。
5.了解心理学的理论前沿、应用前景和最新发展动态,具有较宽厚的文化修养、科学的思维方式和创新精神,具有良好的心理学应用能力。
6.掌握资料查询、文件检索及运用现代信息技术获取相关信息的基本方法,具有整理、分析实验结果,撰写论文,参与学术交流的能力。
7.掌握一种外国语,能阅读本专业的外文书刊,借助外语从事心理学的科研工作。
8.具有健康的体魄、良好的心理素质和审美修养。
【主干学科及主要课程】
主干学科:心理学、生物学、教育学
主要课程:普通心理学、实验心理学、心理统计学、心理测量学、生理心理学、认知心理学、儿童发展心理学、广告心理学、商业心理学、公关心理学、消费心理学、咨询心理学、变态心理学等。
【修业年限及授予学位名称】
学制4年。实行学分制,凡修满160学分,完成教学计划规定的必修课、限选课学分,且完成教学计划规定的劳动、军训、毕业实习、毕业论文等环节,德、智、体、美合格,准予毕业;外语达到四级(少数民族学生达到三级)的学生,经校学位委员会审核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学位条例》规定者授予理学学士学位。
(十)、汉语言文学专业介绍(高中起点升本科)
【培养目标】
培养对社会政治、经济、文化、科技发展所需要的基础扎实、知识面宽、综合素质高、具有实践能力和创新能力、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的中等学校语文教师及四个现代化建设所需要的文秘、宣传、编辑、新闻传媒等专门人才。
本专业学生通过网上学习应:
1.逐步树立正确的理想、信念、人生观和价值观、养成良好的学风,具有求实创新的精神,热心为四化建设服务,遵纪守法。
2.系统、扎实地掌握本专业的基本知识、基本理论和基本技能,尽可能了解与本专业有关的新成就、新发展趋势。具体要求为:
(1)掌握语言的基本理论、汉语历史演变的基本规律和古代、现代汉语的基本理论、知识;
(2)掌握文学的基本理论,具有较强的分析、讲解各类文学作品和认识、评价各种文学现象的能力;
(3)具有较高的写作水平,能熟练撰写各类文章;
(4)能阅读一般的汉语古籍;
(5)受到科学研究的初步训练,具有一定的科研能力和分析、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
(6)会说普通话,具有较高的书写汉字的水平和较强的口头表达能力;
(7)掌握一门外语,借助工具书,能阅读本专业的外文书刊;
3.具有良好的审美素养和高尚的艺术情趣。
【学制、最低毕业学分、学位】
本专业实行弹性的学习年限规定,学制3-8年,最低毕业学分160学分。
学习修满专业教学计划规定的必修课学分和毕业总学分,且完成教学计划规定毕业实习、毕业论文等环节,准予毕业。经学校学位委员会审核确认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学位条例》规定者,授予学士学位。
【课程设置】
1、公共必修课:邓小平理论、计算机应用基础、英语
2、专业必修课:语言学概论、文字学、中国现代小说研究、比较文学概论、中国古代散文研究、中国古代小说史、中国古代诗歌艺术研究、文艺美学、民间文学、修辞研究、中国现代思想文化概论、西方现代思潮与流派文学、马克思主义文艺论著选读术
3、专业选修课:中国现代新诗与中外文化、杜诗选讲与研究、中学语文教学技、汉语语言文字与中国文化、书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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