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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章 重庆大学网络学院2004年春季招生简章

 

2.11证件和证书
·学生证
  1、学生证系本院学生证明身份的证件。学生证不得擅自涂改或转借他人。
  2、学生参加学院组织的各种学习活动,必须随身携带学生证,并应主动接受教学管理人员的检查。
  3、如学生证遗失后,应立即向所属学习中心汇报,写出书面说明,说明遗失原因和经过,经学院批准后交纳相关费用后,予以补办。
  4、如办理转专业或转学习中心,学生不重新办理学生证。
  5、学生因退学、毕业等原因离校时,应将学生证交回学院。
  6、课程进修生及专业进修生发给相应的证件,可以参加学院组织的有关活动
·毕业证
  1 、学生在学习期限内,完成教学计划规定的全部课程并取得全部学分,同时完成教学计划的教学实践环节并通过毕业设计(论文)答辩,达到培养目标,即颁发国家承认的,且经教育部电子注册的重庆大学本科或专科毕业证书。证书式样可登录重庆大学网络教育学院网站查询。
  2、 关于毕业证书遗失的处理办法
  (1)学生毕业证书遗失后,由本人向学院学生管理部提出申请,经审核,查有实据,开具"学历证明书",不予补发毕业证书。
  (2)办理"学历证明书"需交本人免冠、正面、黑白两吋照片一张。学院所开具的"学历证明书"内容、格式、大小与毕业证书基本相同,有原毕业证书编号和签发日期,有学历证明书编号,及签发日期并加盖重庆大学印章。
·本科毕业论文写作管理办法
  毕业论文写作是本科教学计划的重要组成部分,是培养学生理论联系实际和锻炼学生独立工作能力的有效手段,是对学生掌握和运用所学基础理论、基本知识、基本技能以及从事科学研究能力的综合考核。毕业论文综合地反映了学生是否具有大学本科毕业的水平。
  毕业论文写作在教学计划中作为独立的一门课程设置,占 8学分。本科层次学生必须在通过其它课程考试并取得相应学分后,再进行毕业论文的写作。毕业论文成绩在及格以上(含及格)方可毕业,发给毕业证书;申请学士学位者,毕业论文成绩应在良好以上(含良好)。在学院规定的学习期限内,学生最多可进行两次毕业论文的写作。
  A、毕业论文写作时间安排
  毕业论文写作从申请到成绩发布周期为 6个月。
  上半年: 3月1日至8月31日
  下半年: 9月1日至次年2月28日
  B、毕业论文写作程序
  (一)准备阶段
   1. 本科(含专升本)学生应按照教学计划的要求,修完全部课程,并通过课程考试取得了相应学分,方可申请毕业论文写作。如果全部课程通过时间是10月或1月,则毕业论文写作时间为上半年;如果全部课程通过时间是4月或7月,则毕业论文写作时间为下半年。
   2. 为帮助学生顺利完成毕业论文的写作,学院专门开设了《毕业论文写作指导》课程(该课程为辅导课,不记学分)。在准备阶段,学生须完成《毕业论文写作指导》课程的学习。学生应在选修最后一批课程的同时选修《毕业论文写作指导》课程,或者在申请毕业论文写作前的选课阶段选修该门课程,选课操作与其它课程相同。
   3. 《毕业论文写作指导》课程只提供网络版教学课件,学生选课后可上网(或下载)学习,学生通过《毕业论文写作指导》教学课件,了解毕业论文写作程序及要求。
  (二)申请、选题、审批阶段(约 30天)
  1、申请、选题(包括填写申请表、提交)(约25天)
  上半年: 3月1日至3月25日24时
  下半年: 9月1日至9月25日24时
  学生通过了除毕业论文写作外的所有课程后,在 5any主页"毕业论文写作"栏目中提出写作申请,通过系统认证后,系统会为取得毕业论文写作资格的学生开通毕业论文题目公示和《毕业论文写作申请表》提交的相关权限。学生可在此选题并提交《毕业论文写作申请表》。
  ( 1)学生在毕业论文写作开始前,必须在规定时间内,在网上向学院提出正式申请(毕业论文写作申请时间截止后,学院不再受理任何形式的毕业论文写作申请)。毕业论文写作申请及论文选题须同时完成,且只能提交一次。
  ( 2)学生需根据学院提供的论文选题及自己的专业和兴趣选择毕业论文写作的题目,按第一、二、三志愿最多可选择三个题目,并在网上填写、提交《毕业论文写作申请表》。
  ( 3)毕业论文写作申请获得批准后,不得再选修、重修课程或参加课程考试。
  2、审批结果查询(约5天)
  上半年: 3月31日前
  下半年: 9月30日前
  学院将综合考虑学生选题志愿和毕业论文指导教师情况,最终确定每位学生的论文题目及指导教师。学生可于上半年 3月31日前(下半年9月30日前)上网查询审批结果,在同级页面可同时下载论文写作格式模板,论文写作格式必须以该模板为准。
  (三)写作阶段(约 130天)
  上半年: 4月1日至8月10日
  下半年: 10月1日至次年2月10日
  1、起草提纲及评语查询(约45天)
  ( 1)提纲起草、提交(约25天)
  上半年: 4月1日至4月25日24时
  下半年: 10月1日至10月25日24时
  学生根据选题搜集资料,起草论文提纲。提纲完成后直接上网在"毕业论文写作"栏目中提交。论文提纲提交截止时间为上半年 4月25日24时(下半年10月25日24时)。如未按时提交论文提纲,则视为放弃此次毕业论文写作。
  ( 2)提纲评语查询(约20天)
  上半年: 5月15日前
  下半年: 11月15日前
  学生可于上半年 5月15日前(下半年11月15日前)上网查询。论文提纲是否通过,指导教师会在评语中给予明确提示,若论文提纲通过,学生可开始写作论文初稿;若论文提纲未通过,学生应根据指导教师的意见修改提纲,或重新查阅资料、起草提纲,并根据修改后的提纲直接进行论文初稿的写作。
  2、初稿写作及评语查询(约45天)
  ( 1)初稿写作、提交(约30天)
  上半年: 5月16日至6月15日24时
  下半年: 11月16日至12月15日24时
  学生按照论文提纲进行论文初稿写作,初稿写作完成后直接上网在"毕业论文写作"栏目中提交。论文提纲未通过的学生,提交论文初稿时,应同时提交修改后的论文提纲。论文提纲通过的学生,提交论文时,模板中提纲一项即为空白。论文初稿提交的截止时间为上半年 6月15日24时(下半年12月15日24时),如未按时提交,则直接进入下一写作环节。
  ( 2)初稿评语查询(约15天)
  上半年: 6月30日前
  下半年: 12月31日前
  学生可于上半年 6月30日前(下半年12月31日前)上网查询指导教师给出的论文初稿评语,评语中会明确提示初稿是否还需修改。如指导教师认为无需再做修改,则该初稿将被视为终稿,学生可在指定时间内上网查询最终成绩;如指导教师认为还需再做修改,则学生应根据指导教师的意见对初稿进行修改,进入下一写作环节。
  3、二稿写作及评语查询(约25天)
  ( 1)二稿写作、提交(约15天)
  上半年: 7月1日至7月15日
  下半年:次年 1月1日至1月15日
  学生根据指导教师的意见对初稿进行修改、充实、完善。二稿写作完成后直接上网在"毕业论文写作"栏目中提交。论文二稿提交的截止时间为上半年 7月15日24时(下半年为次年1月15日24时),如未按时提交,则直接进入下一写作环节。
  ( 2)二稿评语查询(约10天)
  上半年: 7月25日前
  下半年:次年 1月25日前
  学生可于上半年 7月25日前(下半年为次年1月25日前)上网查询指导教师给出的论文二稿评语,评语中会明确提示二稿是否还需修改。如指导教师认为无需再做修改,则该二稿将被视为终稿,学生可在指定时间内上网查询最终成绩;如指导教师认为还需再做修改,则学生应根据指导教师的意见对二稿进行修改,进入下一写作环节。
  4、终稿写作、提交(约15天)
  上半年: 7月26日至8月10日24时
  下半年:次年 1月26日至2月10日24时
  学生根据指导教师的意见对二稿进行修改、充实、完善,最后形成终稿。终稿写作完成后直接上网在"毕业论文写作"栏目中提交。论文终稿提交的截止时间为上半年 8月10日24时(下半年为次年2月10日24时),如未按时提交,则二稿将被视为终稿。
  论文终稿提交截止后,系统将自动关闭,任何学生不能继续进行论文提交。
  (四)论文成绩发布(约 20天)
  上半年: 8月31日前
  下半年:次年 2月28日前
  论文终稿提交截止后,学生可随时关注网上成绩发布通知。学院将于每年 8月31日前和2月28日前发布毕业论文成绩。论文成绩及格以上(含及格)者,将取得相应的学分,不得重新申请毕业论文写作;成绩不及格,不能取得相应学分,学院将重新为其开通毕业论文写作申请权限,在规定学习期限内,学生可自行决定是否重新申请写作毕业论文。重新申请写作毕业论文视为重修,需按学分交纳费用。
  C、毕业论文写作要求
  (一)文体
  1、鼓励学生写作"工作研究型"毕业论文,即运用学习过的专业理论知识去解释、解决社会现实生活或本人实际工作中的实际问题等侧重于理论应用的类型。
  2、如果学生具有必要的理论修养、研究兴趣、文字能力和研究条件,所选题目确有价值,毕业论文也可以写成"理论研究型",即对有一定价值的理论问题进行一定深度的探讨、质疑、释疑、论证等侧重于学术研究的类型。
  3、不可将毕业论文写成"调查报告型"、"工作总结型"等主要反映实际问题,缺乏理论深度,与所学专业知识缺乏有机联系的类型。
  (二)文风
  1、态度严肃。论证主题应有一定理论价值与应用价值,不可过于肤浅,不可完全从个人兴趣出发。
  2、思维严谨。立论应正确,论据应充实可靠,结构层次应清晰合理,推理论证应讲究逻辑。
  3、语言朴实。注意学习使用科研论文特有的科学语言,行文应简练,文字应朴实,不可过于繁琐,不可使用过分夸张虚饰、感情色彩过分浓重的文学语言,不可使用过分直白、庸俗的市井语言。
  (三)规格
  1、毕业论文应使用学院统一制定的论文模版,无论写作提纲或正文,均须以此模板为准。
  2、论文模板包括论文题目、提纲、正文、注释、引用参考文献资料目录等。其中注释、引用参考文献资料目录两项内容,学生可根据实际情况参考使用。提交提纲时,正文项为空。提交正文时,如提纲一次通过无须修改,则提纲项为空;如提纲未通过,学生根据教师要求做了修改,则提纲项须有修改后的提纲内容。
  3、毕业论文正文字数一般应在8000字至10000字左右,提纲字数应在500字至1000字左右。
  4、毕业论文正文段落层次划分标准:
  一、(用于论文小标题)
  (一)(用于重要段落的划分)
  1、(用于要点的排列)
  (1)(用于特征的排列)
  ①(用于分特征的排列)
  5、对所引用的他人观点、参考文献须做注释,清楚地注明作者、书籍名称或刊物、出版社、出版时间、页数等,引用其它参考资料也应注明资料来源。
  6、参考书目一般不低于4本,参考书的内容必须与论文内容紧密相关。
  7、注释及参考书目统一用尾注,其规格为:
  (著作)作者:《书名》, XX出版社XXXX年第X版,第XX页。
  (论文)作者:《论文题目》,《杂志名称》 XXXX年第X期,第XX页。
  8、论文各部分样式设置要求:
  ( 1)论文题目:宋体三号字居中。
  ( 2)提纲及正文:宋体五号字两端对齐,段落首行空两字,段落间不允许空行,段落标题除可以加黑加阴影外,不得再使用其它任何样式;单倍行距,段落间距都为零;不得对整篇文章使用表格嵌套;不得使用繁体字和任何背景色。
  ( 3)参考文献、尾注:宋体五号字。
  D、成绩
  (一)毕业论文成绩分为优秀、良好、及格、不及格四等。
  (二)毕业论文成绩及格以上(含及格)者,准予毕业,发给毕业证书。申请学士学位者,毕业论文成绩应在良好以上(含良好)。毕业论文成绩不及格者,允许在学院规定的学习期限内补写一次,经补写成绩及格者,准予毕业,发给毕业证书,但无申请学士学位资格。毕业论文成绩及格者,不得重新申请毕业论文写作。
  (三)毕业论文须独立完成。如有抄袭、代写等作弊行为,一经发现,所写毕业论文无效并不准补写。正在撰写者,取消毕业论文写作资格;已评定成绩者,取消成绩;已准予毕业者,宣布毕业证书作废;已授予学位者,宣布学位证书作废。
  E、毕业论文答辩
  毕业论文答辩工作既可以抽查进行,也可以组织部分优秀论文进行观摩答辩。答辩在学习中心或学院指定地点进行。被确定为参加论文答辩的学生,必须按时参加答辩,否则论文成绩按不及格处理。论文答辩将于论文成绩公布后 15日内进行。
  特别说明:
  1. 毕业论文写作共分为四个环节,请同学们务必在每个写作环节的提交截止日期前及时提交相关文件。提交截止后,系统将自动关闭。
  2. 重新申请写作毕业论文将根据当次论文选题情况重新分配论文选题,学生应根据重新分配的论文题目进行论文写作。
  3. 在论文写作各环节中,如有对指导教师给出的论文评语不了解的地方,可随时发电子邮件至 advice@5any.com咨询。
  4. 学院将对取得"良好"以上成绩的毕业论文,在5any网站"优秀论文评析"栏目中全文公布。如因著作权发生纠纷,由学生本人负责。毕业论文有抄袭行为者将按本实施细则第四条第(三)款处理。
  附:毕业论文评定成绩参考标准
  1、优秀
  ( 1)观点正确,证据有力,论证充分,资料翔实,理论分析比较深入,理论紧密结合实际。
  ( 2)结构严谨,层次清楚,文字通顺,无错别字。
  ( 3)在某些方面确有一定的突破与创新,回答与解决了较为重要的理论或实际问题,确有一定的学术价值或应用价值。
  2、良好
  ( 1)观点正确,论据有力,论证充分,资料翔实,理论分析比较深入,理论结合实际较好。
  ( 2)结构严谨,层次清楚,文字通顺,无错别字。
  ( 3)论证主题有一定价值。
  3、及格
  ( 1)基本观点正确,论据较有力,论证较充分,资料较充实,理论分析不够深入,理论结合实际较差。
  ( 2)结构尚合理,层次尚清楚,文字尚通顺,无错别字。
  4、不及格
  ( 1)基本观点有误,论据无力,缺乏论证,资料贫乏,分析肤浅,理论脱离实际。
( 2)结构混乱,层次不清,文字不通顺,错别字较多。
·学位证
  1、授予对象

  凡符合本条例规定的远程教育高起本、专升本、本科二学历应届毕业生,均授予重庆大学高等教育学士学位。

  2、授予条件

  第一条 掌握马列主义基本理论,具有运用马克思主义立场、观点和方法分析、解决问题的初步能力。掌握本门学科专业知识和基本技能,具有从事科学研究工作或担负专门技术工作的初步能力。

  第二条 完成网络教育学院有关专业教学计划中全部课程(含实践环节)的学习,经审核准予毕业。
  第三条 专业教学计划中所设置课程(不包括英语课)平均成绩达到75分(含75分)以上。

  第四条 毕业设计(论文)一次性通过且成绩在"良好"以上(含"良好")。

  第五条 学生在进入重庆大学网络教育学院学习后通过重庆大学组织或网络教育学院委托有关教学服务中心组织取得的国家四级英语考试证书;以及进入远程教育学习前取得的国家四级英语考试证书。国家四级英语考试通过证书在申请学位的前4年内有效。
  第六条 学位英语考试一律参加全国大学英语四、六级考试,必须取得国家大学英语四级考试合格证书,才具有申请学位的资格。不得免试。
  3、 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得授予学士学位
  有违反四项基本原则的言行;
  在学期间由于各种原因受到学校"留校察看"及以上处分;
  4、 学士学位申请办法
  (1)凡符合以上申请条件者,可在毕业时向所在学习中心提出申请。经学习中心审核,符合申请资格的毕业生,发给学士学位申请表。
  (2)毕业生交申请表时,需带英语合格证书原件和复印件。原件由学习中心确认后退还毕业生本人,将复印件附在申请表后,交申请表同时交一吋正面免冠、彩色证件照片一张。
  (3)学院将对学习中心报送的学位申请进行审核,并报请学校学位委员会批准。
  (4)学校学位办公室根据学位委员会批准的申请名单,向学生颁发《学士学位证书》和《关于授予学士学位的决定》,其中《关于授予学士学位的决定》存入学生人事档案。
  (5)申请学士学位需交纳申请费和证书工本费。

  5、严禁营私舞弊、弄虚作假
  申报学士学位是一项严肃的工作,在申报过程中不得营私舞弊、弄虚作假,违者将取消学位申请资格,已授予学位者,学院将宣布其学位证书作废。相应的责任人要承担一切后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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