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 页 教育局机构 教育信息 政策法规 民族教育 教育资源 招考中心 远程教育 希望工程 人才需求
 
国 家 法 规
地 方 法 规
政 策 文 献
 
县 教 育 局
文山县教育局
广南县教育局
邱北县教育局
砚山县教育局
富宁县教育局
西畴县教育局
马关县教育局
麻栗坡县教育局
名校风采
文山高等师范专科学校
文山民族师范学校
文山州第一中学
文山州第二中学
文山州实验小学
文山州幼儿园
友情链接
云南信息港
云南远程教育
云南省政府
昆明热线
文山信息港
云南电信网信集团
导航链接:政策法规 > 政策文献 > 关于贯彻《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深化教育改革全面推进素质教育的决定》的意见

 
中共文山州委 文山州人民政府
关于贯彻《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深化教育改革全面推进素质教育的决定》的意见

(2000年9月5日)

  教育的改革和发展是民族振兴的根本。改革开放2 0年来,我州教育事业有了长足发展,在全州经济社会发展中发挥了重要作用。但是,面对新形势,教育发展滞后,劳动者素质低,仍然是制约我州经济社会发展的重要因素之一。因此,全州上下必须全面贯彻全国第三次教育工作会议和全省教育工作会议精神,认真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深化教育改革全面推进素质教育的决定》(中发[1999]9号)和《中共云南省委、省人民政府关于贯彻〈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深化教育改革全面推进素质教育的决定〉的意见》(云发[2000]3号)的文件精神,切实把教育作为先导性、全局性、基础性的知识产业和关键性的基础设施摆在优先发展的战略地位,全面推进素质教育,提高民族素质和创新能力,为实施科教兴州战略奠定坚实的基础。

一、全面推进素质教育,提高人才培养质量

1、实施素质教育,就是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以提高国民素质为根本宗旨,以培养学生的创新精神和实践能力为重点,造就"有理想、有道德、有文化、有纪律"的德、智、体、美等全面发展的社会主义事业建设者和接班人。全面推进素质教育就是要面向现代化、面向世界、面向未来。

  素质教育要贯穿于学校教育、家庭教育、社会教育等各个方面。各级各类学校要把德育、智育、体育、美育等方面有机地统一在教育活动的各个环节中,克服重智育,轻德育、体育和美育,重知识传授,轻能力培养的倾向。

  全面推进素质教育必须更加重视德育工作。要以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和邓小平理论为指导,认真贯彻《中小学德育纲要》,按照德育总体目标和学生成长规律,有针对性地开展集体主义教育、爱国主义教育、国情教育、社会主义教育、民主法制教育、中华民族优秀文化传统教育。进一步改进德育工作方式方法,为青少年提供优秀的精神文化产品和德育活动基地,努力形成学校、家庭和社会共同参与德育工作的新格局,培养学生坚定正确的政治方向、高度的社会责任感、高尚的道德情操和健康向上的心理素质。

  大中专学校要进一步加强邓小平理论"三进"(进教材、进课堂、进学生头脑)的工作;要进一步加强智育工作,面向全体学生,以培养创新精神和实践能力为重点,充分调动学生学习的积极性、主动性和创造性,重视培养学生搜集处理信息的能力、获取新知识的能力、分析和解决问题的能力、语言文字表达能力以及团结协作和社会活动能力;加强体育和卫生工作,改善学校体育、卫生条件,确保学生体育课程和课外体育活动课的开设,不准挤占体育活动时间和场所,要使学生养成坚持体育锻炼和讲究卫生的良好习惯;尽快扭转学校美育工作薄弱的状况,将美育融入学校教育的全过程。各级各类学校要加强音乐、美术教育,严禁将音乐、美术课变为其它文化科目课或自习课。丰富校园文化活动,培养青少年的人文科学素质和艺术修养。各级政府和有关部门要为学校美育工作创造条件,发挥各种文化场所的教育功能。各级各类学校要从实际出发,坚持教育与生产劳动相结合,提高学生的动手能力、实践能力。社会各界要大力支持学生有益的校外活动,为学生参加实验、实习和社会实践提供必要的条件。

2、全州教育改革和发展的主要目标是:到2005年,力争全州基本实现普及九年义务教育和基本扫除青壮年文盲,初中阶段学龄人口的毛入学率达95%以上,青壮年文盲率控制在5%左右,人均受教育年限达6年,高等教育毛入学率达4%。到2010年,全州全面普及九年义务教育,县城和部分经济较发达的乡(镇)基本普及高中阶段教育,人均受教育年限提高到8年,高等教育毛入学率达到7%,各级各类学校的办学水平有较大提高,教育对经济社会发展的适应能力明显增强,基本建立起与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相适应的全面实施素质教育的教育体制和运行机制,为全州经济发展和社会进步提供有力的人才和智力支持。

二、强化"两基"工作,为全面推进素质教育奠定坚实基础

3、坚定不移地把"两基"作为全州教育工作的"重中之重"。完善、巩固和发展"普六"以及"扫盲"成果,积极推进"普九"进程,到2005年,力争全州基本实现"两基"目标。要结合"贫义工程"和世行贷款项目,搞好"两基"的硬件建设。要从边疆、山区、民族杂居的实际出发,灵活办学,在充分尊重民族语言的基础上,提倡用汉语言文字教学和扫盲,增强扫盲的实效性。各级党委政府要进一步加强对"两基"工作的领导,确保"两基"规划按期实现。

4、进一步优化中小学校布点,提高办学规模和水平。坚持"以集中办学为方向,宜并则并,需增则增"的原则,对学校校点进行统筹规划、合理调整。有条件的地方要实行集中办学。城镇建设要把学校建设纳入建设规划。要结合异地搬迁等扶贫工作,逐步改善边远山区儿童的就学条件。逐步实现普教、职教、成教资源共享,各类教育互相渗透,协调发展,共同提高。要下大力抓规范化乡镇初中建设,积极开办农村综合初中,改造薄弱学校,提高办学质量,努力满足人民群众的教育需求。

5、建立健全督导检查机制,提高课堂教学质量,切实减轻中小学生过重课业负担。严格执行《九年义务教育课程方案》和《文山州关于减轻中小学生过重负担的若干规定》(文教发[2000]10号),严格控制作业量,确保学生的休息和活动时间,严格控制教材数量,禁止强行向学校、学生摊派各种读物、教辅资料,保证学生自主分配、使用课余时间,克服片面追求升学率的弊端,促进学生全面发展。

6、采取特殊措施,加快民族教育发展。继续执行发展民族教育的各项优惠政策。采取特殊措施,重点研究和扶持社会发展相对滞后的少数民族教育。不通汉语或汉语基础较差的民族地区,要根据民族的意愿开展"双语"教学。继续办好现有各类民族学校。普通中小学校要努力扩大少数民族学生招生比例,民族学校也要招收一定比例的汉族学生,促进各民族的交往、团结和共同进步,每年要选拔一定数量的优秀初中毕业生到州内、省内条件较好的高中学习,提高少数民族学生的培养数量和质量。

  提高寄宿制、半寄宿制中小学生生活补助标准。省政府决定将省定全寄宿制民族中小学和贫困县一中民族部学生人均月补助由15元提高到25元,半寄宿制小学生人均月补助由7元提高到12元。在此基础上,州、县对半宿制小学学生每月生活补助再增加3元,由12元提高到15元,州、县各承担50%。认真落实省对边境沿线乡村小学生"三免"(免收书费、杂费、学费)政策。州、县、乡政府要认真落实《文山州救助特困学生专项资金管理暂行办法》(文办发[1999]26号),分级建立特困生救助资金,对家庭特别困难的学生给予救助。

  继续加强贫困乡、村的对口帮扶工作。支教工作的重点也应放在少数民族贫困地区。
积极改革农村中小学课程设置,开设以农村实用技术为主要内容的劳技课,使学生学有所获,学有所长。

三、调整教育结构,优化教育资源配置,促进教育与经济的结合,加快实施素质教育的步伐

7、调整教育结构,满足人民群众不同形式、不同层次的教育需求。
以深化改革为动力,优化配置和利用现有教育资源;采取多种形式,满足我州人民群众不同层次、不同形式的教育需求。采取先进学校与薄弱学校联合办学的办法,加强薄弱学校建设。稳步发展高中,努力办好普通完全中学。文山州一中要重点办好高中,逐步压缩初中,增强教育科研功能,真正发挥其"窗口"、"龙头"的作用。各县一中也要在扩大高中规模的同时办好初中,实现高、初中协调发展,使之真正成为龙头学校。鼓励和支持发展民办教育,要积极引导,加强管理,扩大办学规模,提高办学水平。
发展初等职业教育,大力普及和发展一、二、三产业需要的实用技术。通过办农村综合初中、职业初中,以及在普通中小学渗透职业教育等多种形式,培养有文化、懂技术、会经营的新型劳动者。

  调整中等职业教育布局结构。对州属中专一、职高、技校、培训中心等进行统筹规划,通过合并、共建、联办、划转等方式,实现条块有机结合、布局结构优化、规模效益提高、协调健康发展的目标。2002年前将州农机校并入文山州农校,实行两块牌子一套人马,力争2001年建成省级合格中专学校。将文师、州职中、州民师合并组建新的文山州民族师范学校,2010年前完成"三级师范"向"二级师范"的过渡。力争2005年将州财校建成省部级重点中专学校;2006年将州卫校建成省部级重点中专学校。州办好一所示范性中等职业技术学校,县办好一所示范职业高中或职业培训如心。州劳动和社会保障部门要对技工学校和就业培训中心进行必要的调整和重组,适应产业结构调整和劳动力市场需求。

8、教育行政部门要进一步转变职能,简政放权,深化教育管理体制改革,努力建立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发展、符合推进素质教育需要、层次合理的教育管理体制。
进一步完善分级办学、分级管理的体制。各级政府要加大对当地教育发展和管理的统筹权,落实各级教育行政部门对当地教育工作的统筹规划、综合协调和宏观管理职能,充分调动各方面投资办学的积极性,进一步明确和落实县、乡政府在实施义务教育和改造薄弱学校中的职责。

9、要深化学校内部管理改革,提高办学水平和办学效益。普通中小学和职业中学要进一步完善校长负责制、教职员工全员聘任制和结构工资制,大中专学校也要引入竞争机制,按需设岗,公开招聘,平等竞争,择优聘任,严格考核,合约管理,推行教师聘任制和全员聘用制,做到"岗位能上能下,待遇能高能低,人员能进能出",实行工资总额动态包干,逐步建立自我约束、自我调配的工资运行机制。要精兵简政,合理确定党政管理机构和人员,充实教学、科研一线力量。积极稳妥地推进学校后勤服务社会化改革。

10、改革教学体系。探索建立有利于全面提高学生素质、发展学生个性、培养学生创新能力和实践能力的课程体系,注意吸收借鉴国内外先进的教育教学内容和方法,积极推进教学改革;奖励和推广优秀教学成果,提高课堂教学质量;编写紧密联系州情的地方课程教材,建立必修课、选修课、自修课、活动课互为补充的弹性课程结构,增强课程的综合性和实践性。

  我州实施素质教育的重点和难点都在农村,要探索推进农村中小学办学模式的改革和教学改革,农村普通中学要改变单一的升学预备教育制,升学预备教育和就业教育并举,积极渗透职业技术教育,提高学生综合素质。 11、改革考试制度。实现"普九"的地区不举行初中入学考试,实行免试就近入学。初中和小学每学期只举行一次期末考,学年举行一次结业考,毕业举行一次毕业考,初中举行一次升学考。除此之外,不得举行其他考试。考试内容要体现大纲的要求,教材的重点、难点和基础点,重能力考核,突出素质教育的导向作用,职业中学也要进行文化课考试,做到文化基础扎实,专业技能优良。

12、加强监督工作,建立健全督导机构,构建素质教育的督导评价标准和机制。充分发挥教育督导评估对各级政府和各级各类学校教育行为的督导、检查、评价和指导作用。各级督导部门要不断强化教育督导评估对推进素质教育的激励作用。建立和完善教育与社会相结合的教育评估工作体系,规范评估行为,鼓励社会各界、家长和学生从办学方向、办学思想、教育改革、管理水平、办学条件及学生综合素质等方面,对学校、教师和学生进行全面评价,引导学校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全面提高教育质量。
对学校的评价要坚持全面科学的原则;坚持从"德、能、勤、绩"等方面对教师进行全面评价和考核,强调师德修养;对学生的评价要坚持德、智、体、美等方面全面考察考核,不允许单纯以考试分数给老师和学生排队,进行奖惩。 13、解放思想,转变观念,发展民办教育。各级政府要为民办教育的发展创造一个良好的环境,全面贯彻落实国家"积极鼓励、大力支持、正确引导、加强管理"的方针。尽快建立健全发展民办教育的政策体系。

14、加强教育科研工作。素质教育必须以科研为先导,要有计划、有组织地狠抓教育科研工作,充实完善教育科研机构,加强教育科研力量。从事教育科研工作的人员须具备相应的学历,有10年以上教学经验和较强的教育教学研究能力,并且是学科骨干教师。要充分发挥学校在开展教育科研工作中的职能作用,鼓励和支持教师发扬创新精神,积极开展教育科研,进行教学改革;要加大对重大课题的投资力度,组织攻关,使教育科研工作为推进素质教育提供有力支持;要建立科研课题立项、申请、评审、奖励、推广制度。 15、努力提高教育技术手段现代化水平。运用现代信息技术,发展远程教育对于弥补我州教师数量不足,素质偏低的现状具有特别重要的意义。要加强全州计算机网络建设,城区小学及有条件的乡镇中心完小,州、县级中学,中等专业学校要逐步普及计算机教育,要搞好多样化的电化教育和计算机辅助教学,建立文山教育信息网络中心。州要建成现代远程教育中心;要对现有的卫星教育设备进行改造,逐步使全州绝大多数农村中小学都能收看到教育电视节目;要加强电教教材建设,州、县、乡政府每年都应拨出一定经费,用于中小学音像教材的制作,

  中小学尤其是农村中小学要加快普及实验教学的步伐,切实解决教具、实验仪器、图书资料短缺问题,特别要加强音乐、体育、美术等学科设备配置,积极推进实验室和实验基地建设,为推行素质教育创造条件。

16、充分发挥社会用人制度对实施素质教育的导向作用。社会用人要贯彻实施国家职业(技能)标准,积极推行劳动预备制度和学业证书、职业资格证书并重制度;转变传统的人才观念,形成人才使用重素质,重实际能力的良好风气。 17、发展校办产业。鼓励各类学校因地制宜地开展勤工俭学活动,培养学生的劳动观念和实践能力。职业技术教育要实行产教结合。校办产业按国家和州县规定享受税收等优惠政策。金融、财政部门要扶持勤工俭学和文山师专的科技实验和推广。文山师专要在办好师范专业的同时,结合文山支柱产业的发展,培养一批懂技术、会经营、善管理的高素质人才。要加强科研和科技成果的转化工作,更好地为地方经济社会发展服务。

  进一步推进农科教结合,全面推进农村教育综合改革。要办好农村成人文化技术学校,普及科学文化知识,推广农村实用技术,引导农民走科技致富之路,使农村教育为农村经济和社会发展服务。 四、加强教师队伍建设,为全面推进素质教育提供保证

18、教师是全面实施素质教育的关键,教师素质的高低决定着素质教育的成败和学生的成长。

  加强师范教育,提高师资培养质量。各县教师进修学校要与教研、电教机构联合、合作或合并,建立多功能教育中心或教师培训中心,逐步建立教师职前培养与职后培训相贯通的一体化师范教育体系。到2010年,新补充的中小学教师分别达到本科和专科学历。加强师德教育,加大现代教育技术的培训和运用,切实培养面向21世纪、适应全面实施素质教育需要的师资队伍。

19、认真贯彻教育部《中小学教师继续教育规定》和省政府颁布的《云南省中小学教师继续教育规定》,继续完成中小学教师学历合格补偿教育,开展以培训全体教师为目标,骨干教师为重点的继续教育,全面提高中小学教师的整体素质。各县、各部门要为教学一线的教师,尤其是少数民族和贫困地区的中小学教师接受教育创造条件,使中小学教师队伍的整体素质有明显提高。建立健全鼓励优秀青年教师不断提高和脱颖而出的机制。制定优惠政策,鼓励汉族教师自愿到民族聚居区的小学任教,适当扩大招生计划;增加少数民族毕业生进入师范院校学习的机会。中小学教师要逐步接受计算机基础知识和基本技能培训,并加大培训力度,提高培训质量。

20、优化教师队伍结构。严格执行教师资格制度,不合格的教师要清退出教师队伍,新补充的小学教师要逐步达到专科学历,初中教师要逐步达到本科学历。城镇中小学教师晋升中、高级职称,必须有1年以上在农村从教的经历。继续巩固和完善中小学校长岗位培训和持证上岗制度,逐步完善校长选拔和任用制度,鼓励优秀校长到薄弱学校任职。

  选派州、县城的优秀教师、骨干教师特别是优秀中青年教师到薄弱学校定期任教;愿意到边远贫困山区任教的大中专毕业生由州人事劳动部门和教育行政部门进行统筹安排,不分专业和生源地,经过培训考核合格后,准予聘为正式教师,并享受国家和地方规定的工资优惠政策。在政府机关改革中分流的人员,愿意从事教育工作并经培训取得教师资格的,可以到学校任教。推行客座教师制,实现校际之间教师资源的共事和互补。充分发挥退离休教师的作用。

  非师范教育专业毕业的本、专科毕业生,愿意从事教育事业的,经接受1年的教育专业培训,考核合格,发给教育专业证书和教师资格证书,可充实教师队伍。
民办学校可面向社会自由招聘教职工。要引进教师和大中专毕业生,由学校所在地的人才服务中心实行人事代理。民办学校教师专业技术职务评审,纳入国家承认任职资格的相应系列、层次的评审委员会评审。

21、努力改善教师待遇。各级政府要为教师多办实事,采取有效措施改善教师的工作和生活条件。不得挪用和拖欠教师工资。县乡应采取政府投入、学校自筹、教职工适当集资的办法,切实改善乡镇中小学教职工的住房条件。大力表彰优秀教师和优秀教育工作者,进一步弘扬全社会尊师重教的良好风尚。

五、加强领导,努力开创素质教育的新局面

22、各级党委和政府要转变观念,充分认识实施素质教育的重要性和紧迫性,落实教育优先发展的战略地位,加强领导,统筹兼顾,精心组织,大胆探索,加快教育的改革和发展步伐。

  建立健全实施素质教育的目标责任制。党的各级组织部门要对党政主要领导和分管领导实行教育工作实绩考核制度,并将考核情况列入考核、选拔、任用干部的重要内容。

23、为加强乡(镇)"普九"工作的统筹力度,各乡(镇)要成立教育工作领导小组,统筹、规划、协调、管理本乡(镇)的教育工作。领导小组由各乡(镇)领导任组长,下设办公室,从学校抽调1-2人具体办公(不含乡镇编制)。

24、进一步加强学校党的基层组织建设。各级党组织要切实加强对教育行政部门的领导和学校党的组织建设,用邓小平理论武装党员干部的头脑,充实调整好学校的领导班子,注重青年干部的培养、选拔和任用,重视在青年教师和大学生、中专生、高中生中发展党员,充分发挥党员在实施素质教育中的模范带头作用。

25、大力推进依法治教进程。各级党委和政府要采取多种形式普及教育法律法规,提高各级领导干部依法治教、依法行政的水平,增强人民群众的教育法制意识,完善与国家教育法律相配套的地方性法规体系。加强教育法制机构和队伍建设,加大教育执法力度。严格履行保护少年儿童和学生身心健康发展的法律职责,依法保护青少年接受义务教育的权利,依法整治校园内部和周边环境,维护学校正常秩序,依法保障教师的合法权益不受侵害,依法规范办学行为,依法规范各种收费行为。

26、多渠道增加教育投入。各级政府要继续确保教育经费的"三个增长"(即各级政府对教育财政拨款的增长要高于同级财政经常性收入的增长,在校生人均教育经费逐步增长,生均公用经费逐步增长),生均公用经费和助学金的安排,不低于国家教育部教计字[1984]225号文件规定的经费标准,即高中(含职高)每生每年45元,初中(含职初)年生均32元,小学年生均20元;人民助学金为:中专每生每年566元,高中每生每18元,初中每生每年了7.2元,各级财政应纳入预算以保证教育的正常运转。

  进一步规范农村教育费附加征收、管理、使用政策。要依法征收农村教育费附加,其标准按上一年农民人均纯收入的1.5%另行征收,不再含在土地延包费中。征收农村教育费附加后,不得再向农民收取其它教育集资。农村教育费附加的征收,实行乡征、县管、乡使用,并保证全部用于教育。

  要适当提高非义务教育阶段的收费,逐步建立符合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以及政府公用财政体制的财政教育拨款政策和成本分担机制。要加强教育经费的管理和监督,提高资金的使用效益,严禁挪用教育经费和乱收费。
鼓励社会、个人和企业投资办学和捐(集)资助学,不断完善多渠道筹措教育经费的机制。

27、努力形成社会各界共同推进素质教育的合力。各级宣传部门和新闻媒体要大力宣传实施素质教育的重大意义,引导全社会树立正确的教育观、人才观;各级计划、人事、社保、税务、物价、文化、工商、土地、城建、公安等部门要强化为教育服务的意识。在全社会倡导"国运兴衰,系于教育;教育振兴,全民有责"的良好风尚。动员社会各界满腔热情地关心和支持教育事业的发展,支持并投身于素质教育,为实施素质教育创造良好的外部环境。

 




网站简介  网站导航  客户服务  合作信息  联系方式
滇ICP备07500356号 云教ICP备0706002
© 2002 文山壮族苗族自治州教育局  版权所有
云南电信网信集团承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