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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了进一步落实《中共云南省委、云南省人民政府〈关于贯彻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深化教育改革全面推进素质教育的决定〉的意见》和《云南省人民政府转发省教委〈关于云南省实施"面向21世纪教育振兴行动计划"〉的通知》文件精神,以及国家教育部、省教育厅"十五"规划的有关规定,推动现代远程教育工程的实施,加快我省教育信息化的步伐,为配合中国西部大开发战略实施,促进西部和云南省教育事业的发展,国际组织、爱国人士、教育部、云南省各级政府和学校共同投入资金,在我省实施"云南省现代远程教育卫星网络建设工程"(以下简称:远程教育卫星网络工程)中的各项目已陆续启动。为保证"远程教育网络工程"的顺利实施,充分发挥云南省现代远程教育卫星网络站(点)作用,特制定本管理规章:
一、远程教育网络工程的预期目标
1.卫星远程教育网络由一个中心和众多远端卫星站组成,在省电教馆建设"卫星远程教育网络中心",含云南省现代远程教育卫星网络建设工程执行办公室、卫星地面双向站、教育资源库、省教育电视台、省现代远程教育培训中心等,负责对全省卫星地面站(点)的管理、资源提供、人员培训、技术服务等工作。"十五"期间,在全省有关教育机构和50%的独立建制中小学校建立卫星地面接收站(点),通过中国教育卫星宽带网进行电视转播和网上学习,共享中国教育卫星宽带多媒体传输平台和白玉兰远程教育网传送的信息,实现对Internet离线浏览;为学校和教师提供丰富的教育教学资源。利用中国教育卫星宽带多媒体传输平台传送的资源,有计划、有步骤地组织基础教育的师资培训,实用技术的推广,职业培训,学校教育教学研究应用等方面的活动,旨在应用最先进的教育手段尽快缩短我省与东部发达地区的差距,实现我省教育事业的跨越式发展。
二、组织机构和职责
1.省级领导机构、职责
成立"云南省现代远程教育卫星网络建设工程领导小组"(由"李嘉诚远教项目工作领导小组"代行)。即:
组 长:梁公卿(副省长)
副组长:杨崇龙(教育厅厅长)
张大昌(教育厅副厅长)
徐 彬(教育厅副厅长)
成 员:李凤芝(财政厅行政处处长)
邹 平(教育厅计财处处长)
于达林(教育厅科技处处长)
张福东(云南省电化教育馆馆长)
领导小组负责卫星远程教育网络建设工程的全面管理、监督、检查和协调,解决与建设工程有关的重大问题。
领导小组下设执行办公室(设在云南省电化教育馆),
主 任--张福东(省电教馆馆长);
副主任--杜翔、罗文(均为省电教馆副馆长);
主任助理--杨碧波(省电教馆综合管理科科长);
成员:省电教馆其他科室负责人和各地州市电教馆负责人。
省项目执行办公室负责对"项目"的规划,确保教学示范点作用的发挥;管理资金使用、设备到位、资源应用、人员培训情况;不定期抽查设备到位和使用情况,对各项目的实施进行监督和检查;依据评估验收结果,评选、表彰优秀地州县、学校和个人。
云南省现代远程教育卫星网络建设工程专家组(由工程软。硬件专家组成)。针对"建设工程"的技术性问题进行咨询、审核和评估,?quot;建设工程领导小组"的决策提供科学依据。2.地(州、市)、县(市、区)及学校的组织结构、职责分工。
①地(州、市)和站(点)学校超过10个以上的县(市、区),都要参照省上的模式,成立相应的项目领导小组(项目点少于10个点的县应有专人管项目工作),负责组织所辖地、县和学校的项目实施工作。主要职责是:选择并确定项目学校;组织实施相关工作;及时将工作计划和项目实施情况逐级上报至省项目执行办公室--云南省电化教育馆;督促学校完成有关任务,提供技术支持服务。
②项目学校要成立以校领导为领导的项目领导小组;安排一定的专兼职项目工作人员;发达地区有经济实力学校,要尽可能安排人、财、物来加强站(点)的建设,扩张其功能,起好全省远程教育分中心的作用。
三、远程教育网络工程的主要项目
1999年以来,在各级政府部门的关心、支持和社会各界的大力资助下,在我省已建或正在建设一批现代远程教育卫星网络工程的项目。它们是:
1.教育部现代远程教育扶贫示范工程项目(又称李嘉诚远教项目,含联合国儿童基金会援助项目和李嘉诚远程教育工程配套项目);
2.国家明天女教师培训计划项目;
3.国家"星火行动计划"项目;
4.上海--云南白玉兰远程教育扶贫工程项目;
5.李扬公司远程教育项目;
6.云南省现代远程教育网站(点)建设项目。
7.云南省乡镇综合信息中心建设项目
以上项目的实施,将于2002年底在全省各级各类学校和单位建成1859个远程教育卫星网络站(点)和48-80个乡镇现代技术教育中心。
四、远程教育网络站(点)建设原则
远程教育网络是我省教育战线开展现代远程教育的基础性设施,网络站(点)建设的资金由全省各级财政投入为主,广泛吸纳国际友人、港、澳、台同胞和社会各界的各种援助资金。但为了保证网络的正常运行,全省必须坚?quot;统筹规划、统一建设、统一管理"的原则。
统筹规划是指:全省现代远程教育网络,是由"天网"--巨卫星网络,"地网"--地面计算机网,有线电视网等构成的天地有机结合的网。天、地网如何分工,各网站(点)及有关设施如何布点等重大问题,必须由省上统筹规划。
统一建设是指:卫星地面接收站(点)建设的有关问题,必须全省统一标准,即统一硬件、软件配备标准,统一人员配备和培训标准,才有利于全省资源的共享。
统一管理是指:卫星地面接收站(点)所有权是建设单位,但它是开展现代远程教育的重要工具,只有形成一个网络才能发挥作用。全省性的远程教育项目工作,主要由省教育部门统筹。协调和组织,各地和学校要积极配合省上的工作。做到省、地。县、学校统一管理,合理分工。
五、项目经费
1.项目经费用于现代远程教育网络站(点)卫星接收设备(包括天线、高频头、功分器、卫星接收机、数据接收卡、计算机)和相关软件的购置以及支付培训费和设备安装费。
2.各地州市(县校)应采取各种方式筹措配套款支持现代远程教育项目。到规定时间还未将配套款汇到省电教馆账户,视为无力支撑本项目点。为了不影响本项目的实施,省项目执行办公室将对该项目点的设置进行调整。
3.配套款用于解决每个网络站(点)所需配备的电视机、打印机、VCD、UPS和有关教育教学功能扩充所需的设备经费以及软件教材经费,同时相关的设备运输、安装、调试、验收、培训的经费也从配套经费中支付。
六、人员培训
培训现代远程教育技术支持人员和一线教师,使他们学会操作计算机、进入信息网络、获取各种信息资源的基本技能,使用应用软件、具备正确操作和使用教学示范点设备和进行简单维护的能力,并逐步建立一支稳定的技术支持队伍。
1.全省2001年培训200名技术支撑人员,对培训合格的技术人员颁发"云南省现代远程教育骨干技术人员资格证书"。具有此资格证书的人员,方可进行远程教育设备的安装验收并在设备安装验收表上签字。
2.每个项目点选派1名教师参加现代远程教育一线教师培训,参加培训的学员需填写"学员登记表"和"参加培训人员基本情况调查表"。对培训合格的一线教师颁发"云南省现代远程教育一线教师资格证书"。具有此资格证书的人员,方可操作远程教育设备。
3."骨干教师"和"一线教师"在"学员登记表"所签订的协议期内,原则上不得离开项目学校,如因特殊情况必须离开的,需赔偿国家为本项目投资的培训费(含差旅费)。由项目学校另派人员参加项目培训,以保证项目点的正常运行。
七、项目管理
1.参加云南省现代远程教育卫星网络建设工程,必须以县为单位提出申请,填写《云南省现代远程教育卫星网络建设工程项目申报表》,由地州市项目执行办公室汇总后报省项目执行办公室,由省项目执行办公室提出项目安排方案上报领导小组审批。
2.凡参加云南省现代远程教育卫星网络建设工程的单位和项目点必须遵照《云南省现代远程教育卫星网络站(点)建设"六达标"要求》开展项目工作。
3.各地、县和项目学校(单位),要保证为本项目所采购配备的软硬件设备按《云南省现代远程教育卫星网络站(点)设备配备基本标准》进行配备。
4.各地、县和项目学校(单位),要及时建立项目设备的使用、维护和管理的规章制度并严格执行;建立系统的文件资料与档案,并妥为保管,防止丢失。
5.各地、县和项目学校(单位),按省的有关要求,认真组织项目站(点)开展各种电化教育工作,尤其是远程教学培训、科研等工作。各地(州市)县项目执行办公室负责对本地的现代远程教育网络站(点)提供技术支持服务和本地设备安装、验收、发放工作;负责将有关情况报省工程执行办公室。
6.各地(州市)项目办和项目县按照设备采购供货计划,组织验收各地的设备,填写《货物验收单》(见各项目管理办法),及时报省工程执行办公室。
7.各项目县按有关"项目管理办法"的要求拟定各项目县的设备安装计划,确定安装责任人。填写《设备安装验收表》,设备到货1月内报各地(州市)项目办汇总后报省工程执行办公室。
这些项目点是我省现代远程教育卫星网络的首批重要基础设施,为了建好、用好这些站(点),全省各级教育部门都要采取措施,严格管理。为此,省工程执行办公室分别制定了各项目的管理办法和考评标准,请各地认真遵照执行。
云南省现代远程教育工程执行办公室联系地址:昆明市学府路2号,省教育厅电教馆综合管理科,电话:0871-5154605,传真:0871-5151093,电子邮件:djzhgl@163.com
云南省现代远程教育工程执行办公室
2002年3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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