董干中学结合该镇学生家庭经济困难的实际,开办了"经济食堂"。做法是:在校开办一个食堂不搞经济承包,不准盈利。学生从家里带包谷或者大米交到食堂,食堂按每公斤粮收取学生伙食费1元,然后发给学生饭票(含菜在内),每生每月只需交粮15公斤、钱15元即可解决吃饭问题。实行交米的吃米饭,交面的吃面饭,这样就大大降低了学生的生活费标准,减轻了学生家长的经济负担,为董干镇实施"普九"创造了条件。 (胡永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