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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云南省现代教育技术实验学校项目工作实施意见 |
云南省现代教育技术实验学校是省教委基础教育处和电化教育馆为推动云南省中小学教育现代化而设立的。实验学校在"九五"和"十五"期间将开展"教育技术现代化实验项目(Provincial
Educational Technology Experiment Project 简称 PETE)。为加强对这项教育实验工作的组织管理,特制定本实施意见。
一、指导思想及原则
云南省现代教育技术实验学校工作实施的指导思想是:按照邓小平同志关于"教育要面向现代化,面向世界,面向未来"的指示,进一步贯彻落实《深化教育改革全面推进素质教育的决定》和《面向二十一世纪教育振兴行动计划》及其实施意见,大力发展学校教育技术,加快云南省中小学教育现代化的进程和示范学校的建设。
在实验中,要把信息技术与学科融合,探索并构建新型教学结构;以资源建设为重点,以教学应用为目的。建设、研究、应用密切结合;加强师资培训和课题实验研究,促进我省基础教育的现代化的发展。
坚持分类指导、分步实施、选择典型、示范带动的原则,结合各地区和学校的实际,有计划、有步骤、针对性地开展实验。
二、项目目标
项目的总目标:在全省基本普及九年义务教育的地区,设立300所现代教育技术实验学校(其中,国家级现代教育技术实验学校20所,省级现代教育技术实验学校280所)。在这些学校中,充分运用现代信息技术,促进基础教育的改革和发展,促进中小学全面实施素质教育,探讨新的更有效的教育、教学结构,培养学生的创新意识和实践能力;带动全省教育技术工作的发展,以信息化带动教育的现代化,实现基础教育跨越式的发展。项目的具体目标见《云南省现代教育技术实验学校项目目标和任务》。
三、组织管理
项目实验工作在省教育厅基础教育处和电化教育馆的领导下,组织实施。
1.云南省现代教育技术实验学校工作领导小组(简称省工作领导小组),由基础教育处、电教馆领导,以及有关处负责人组成。下设办公室作为日常办事机构,挂靠在省教育厅电教馆教育技术研究室。
领导小组其主要职责:
(l)制定"云南省现代教育技术实验学校"工作实施的目标及实施方案,实验学校设备和软件配备标准,专题研究,教学实验的基本要求,统筹组织"现代教育技术实验学校"工作的实施。
(2)确认云南省现代教育技术实验学校;推荐国家级现代教育技术实验学校。
(3)审定实验学校评估办法,组织对"云南省现代教育技术实验学校"工作进行检查、评估和成果验收。
(4)指导、协调地(州、市)级工作小组的工作,共同完成实验工作与研究任务。
(5)根据实验学校工作实施的情况,及时向厅领导提出有关现代教育技术方面的意见和建议。
2.成立"云南省现代教育技术实验学校"专家指导委员会(以下简称专家指导委员会)。专家指导委员会主要由教育和教育技术方面的有关专家组成,是实验工作的咨询和业务指导机构,接受省工作领导小组的领导。其主要职责是:
(1)为全省工作领导小组提供咨询意见。
(2)审定有关实验学校的研究课题;组织重大专题研究,举办相应的专题研讨会。
(3)组织编写实验学校业务指导书,并向实验学校推荐参考书目录;组织有关的业务培训和经验交流。
(4)指导实验学校现代教育技术环境建设和软件开发工作。
(5)对申报的实验学校进行审查;协助省工作领导小组对实验学校进行评估及成果验收工作。
3.各地(州、市)教育局建立相应的现代教育技术实验学校工作领导小组(简称地(州、市)级工作小组),由地(州、市)教育局主管领导、基教、电教、教研等部门的负责人组成,由各地(州、市)教育局电教馆负责日常工作。
4.实验学校成立工作组,由本校主管领导、骨干教师组成。负责专项实验课题组织,制定工作计划和实验研究方案,并在学校组织项目的实施。
四、实验学校的确认
1.实验学校确认的程序:
由学校提出申请,并填报《云南省现代教育技术实验学校申报表》;经地(州、市)级工作小组审核、推荐;报省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由专家委员会审查,云南省工作领导小组分批认定和公布。
2.云南省现代教育技术实验学校申报基本条件(试行)
(一)学校领导班子有较强的现代教育意识,学校能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教育教学改革成绩显著,重视现代教育技术在学校的应用。
(二)学校近几年在教育教学中应用现代教育技术有特色,取得了较好的成绩,在本地区有一定的影响和示范作用。
(三)学校有一批积极主动应用教育技术的骨干教师,有教育技术工作机构,教师积极学习教育技术,重视提高自己的信息技术素质。
(四)学校的教育技术环境建设达到的基本标准:
1.计算机室:80平方米以上教室一间,开设计算机必修课和进行计算机教学,至少配备有一定档次计算机30台。
2.多媒体计算机教室:面积80平方米以上,配有大屏幕投影机。多媒体计算机、录像机、VCD、视频展示台、音频系统,综合传统媒体与现代媒体功能的多功能教室。
3.教育软件开发应用系统:教师备课系统及教学软件制作。开发系统。
4.有一定质量和数量的教育软件和教学素材,能方便地获取教育资源和信息。
5.校园网络系统:建立或者正在建设计算机区域网络和卫星教育网络合一的校园网络系统,进行网络教学和网络资源的充分利用,并实现教育教学的现代管理和资源信息的交流。
(五)学校重视应用现代教育技术的教育科研、有一定的教育科研基础。
(六)学校所在地教育行政部门重视现代教育技术工作,积极支持和指导学校发展教育技术。
五、实验学校的任务
1.制定发展目标
制定项目工作规划和实施方案,确定本校的教育现代化的发展目标,力争建设成为本地区充分运用现代教育技术的示范和窗口学校,发挥辐射作用。
2.开展专题研究
根据云南省《在现代信息技术环境下学与教的理论与实践》研究课题,结合学校自身研究情况,确定一个或若干个子课题开展专题研究;或从《云南省电化教育馆现代教育技术研究"十五"课题指南》中选题研究,也可选择各地(州、市)级工作小组,拟定的本地区专题研究课题进行研究。通过专题研究,形成具有较高水平的研究成果。
3.建设现代化教学环境
实验过程中,要结合实际,积极地建设好现代教学环境,并从发挥最大的效益出发,建立不同功能的现代化教学环境,使这些教学环境有利于开展现代信息技术与学科整合的教学,有利于教师对教学过程的调控,有利于学生的积极参与和学生主体作用的充分发挥,有利于发展个别化学习,有利于培养学生的创新意识和实践能力,有利于多种学习资源的利用和资源的共享等。
4.以资源建设为重点、积极推广、应用、开发多媒体教学资源
要积极推广应用已审定的教学软件,有条件的实验学校可组织有丰富教学经验,具有较高水平的教师参加全省统一规划的教学软件开发项目。也可根据本校教学改革实验的需要,设计、编制一批具有特色,使用效果显著的教学软件。
5.开展教学改革实验
选择一些学科和班级,结合专题研究,开展教学改革实验。经充分认真研究搞好教学设计,开展教学模式与教学方法的探索试验,提高教学的质量和效益,并注意做好教学评价工作,认真总结经验。
6.培训教师
积极组织有关人员参加由全国工作领导小组和全省工作领导小组组织的培训活动,或参加由本地区组织的培训班。有条件的实验学校也可聘请专家举办专题讲座,指导实验。
六、实验学校的评估与实验成果的验收
1.定期评估
学校确认后,每二年组织一次评估。由省级工作领导小组制定方案,各省级和地(州、市)级工作小组组织实施,省级工作领导小组和专家指导委员会进行抽查。
通过定期评估,了解实施进度,发现问题,总结经验,及时指导,以保证工作顺利完成。对于工作突出,成绩显著的学校或教师,给予表彰,并做好示范性学校的遣返工作。对于个别在实验研究方面没有开展实质性工作的学校,发出限期整改通知,不能完成整改任务的取消其现代教育技术实验学校的资格。
2.成果验收
实验学校被认定四年后9由省级工作领导小组组织验收组进行成果验收,提出下一步发展教育技术工作的设想。
成果验收的内容和方法是:
(1)实验研究工作
通过检查项目的有关文件、历次重要活动的资料(如照片、录像)、各种课程教学改革的方案,教学设计,所使用的各种配套教学媒体(包括投影片、录像片、CAI课件等)以及典型课例的课堂实录资料等,了解实验研究工作的进展情况。特别要检查在培养学生创新意识和实践能力方面的成效。
(2)教学效果
通过检查各种教学效果测试资料,召开学生和教师的座谈会,对比实验前后的教学效果与教学质量,检查实验在学生德、智、体全面发展中发挥作用的情况。
(3)教学环境与教学资源的建设
通过考察各实验学校的教学环境,了解实验学校在教学环境建设中的投入情况、使用率和使用效果;检查学校各学科课程教学软件的配套建设情况;通过软件展示,检查学校所开发的教材与教学软件的质量。
(4)专题研究成果
通过检查开展各种专题研究的规划、方案,了解学校领导。教师所撰写专题研究论文的数量与质量,参加各种学术和教学交流活动的情况,以及其所产生的作用与影响。
(5)社会效果
通过与各级教育行政部门、社会有关方面及学生家长座谈,考察学校的办学方向、办学特色、学生质量以及学校对当地的示范和辐射作用。
3.验收结论
验收组要对各校的实验情况进行评议,做出验收结论(优秀、合格、不合格),报省级工作领导小组审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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